林爸爸吃了药之后,平静了一段时间。

    林天佑也回到了海川,投入到新的工作中去。

    林家美的脸上也渐渐地恢复了昔日的笑容,整个人都变得有朝气,仿佛一切都回到了平淡又幸福的轨道上。

    林家美喜欢看报纸,最吸引她的就是那版报道香港明星的娱乐头条。

    打开就是赏心悦目的帅男美女,还可以像个吃瓜群众,八卦各种出轨或劈腿的渣男或渣女。

    由于她没有钱订阅,每期都要等程爷把订阅的报纸看完之后,她才把报纸像宝贝似的收起来,拿回宿舍慢慢看。

    此刻的她被报纸尾页的连载故事,吸引了眼球,看着看着就陷入了沉思。

    要是我也可以在报纸上发表文章的话,那该多好啊!

    可惜自己读书不多,文化有限。

    上个月瞒着所有人,像做贼一样厚着脸皮写了一篇《男人应不应该流泪》的文章。

    寄到某杂志想赚点稿费来解决生活的困境,结果石沉大海,还亏了邮件费。

    她这个人就是异想天开,又没有自知之明,什么都想尝试一下,总是给自己洗脑。

    不试试,又怎么知道自己行不行?

    万一成功了呢?

    成功的话,就多一条渠道赚钱了呀!

    不成功怎么办?

    投稿失败也没有少块肉,怕什么呢?

    失败的又不是只有你一个人。

    听说堆积如山的稿件里面,只有一两篇文章入编辑的法眼。

    就算失败,也是所有的失败者中的其中一个……

    被自己说服之后,不管是上班还是睡觉。

    她都在想,写什么好呢?

    怎样写呢?

    突然就想起自己的家庭经历,哥哥在没有人见的地方,肯定偷偷地哭过。

    谁说男儿有泪不轻弹,只是没到伤心处。

    居有关专家称,男女的寿命总比例,女人的寿命比男人的长。

    那是因为,女人利用眼泪去缓解心情,释放苦闷。

    可惜有很多人都认为,‘哭’有失男人的尊严与体面。

    男人也是人啊!

    也有脆弱的时候。

    他们的痛苦和难受,一点都不比女人少。

    难受的时候,他们也可以尽情地哭。

    流下七尺男儿泪,一点都不丢脸。

    因为哭,并不是女人的‘专利’。

    又不是说要男人们,也像女人一样,动不动就哭泣。

    真的很难受的时候,为什么要忍?

    “这双鞋子一点都不好穿,把我的脚都磨损了!”

    听到子茵说话,林家美从思绪中回过神来,说“不是吧!这么贵的鞋子都磨脚?”

    “你看看,穿几天就磨成这样了。”

    子茵把脚上的高跟鞋脱掉,一脸嫌弃地把鞋子丢在地上,皱着眉头揉了一下磨破皮的脚跟。

    林家美看了一眼被子茵丢在地上的鞋子,又往她的脚跟看了一下,看到她的脚跟被磨得红肿肿的,还擦损了皮。

    从里面渗出点点血迹,她看着都感觉到疼。

    “下次你用止血贴粘着脚跟,这样就不会磨破皮了。”

    子茵说“我不要了!待会你扔垃圾的时候,顺便帮我把它扔了吧!”

    “你才穿几次,这样就扔了?”

    林家美看着那双深啡色的高跟鞋,鞋面光滑滑的看起来很高级,质量又那么好。

    子茵买的时候也不便宜,扔了多可惜呀!

    “不好穿还不扔呀?穿了也是活受罪!”

    子茵的父亲是个商人,家庭环境一向不错,家里也不用她给生活费。

    她的工资都是留着自己花的,想买什么就买什么,想吃什么就吃什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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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用的手机都是诺基亚,花了差不多两千元买来的。

    有时候,林家美特别羡慕子茵的无忧无虑。

    哪像她这样,小小年纪就被生活逼得弯下了腰,花一点钱都要精打细算。

    “我是觉得有点可惜,那么漂亮的鞋子。”

    她连一双几块钱的工作鞋都舍不得买。

    子茵就可以把几十块钱的鞋子说扔就扔,人比人真的是气死人。

    子茵看着脚踝上磨损的皮肤,微微的痛意传来,让她不由得倒吸一口气。

    “你不怕磨损脚的话,就直接拿走。”

    “我的脚比你的脚大,不知道能不能穿。”

    林家美把脚从被窝里伸出来试了试鞋,站起来感受了一下鞋子的大小和舒适度。

    鞋子有点紧,缩着脚趾穿的话,勉强可以穿。

    “合不合穿呀?”

    子茵问。

    “有点紧。”

    “那就别穿了。”

    “紧也不怕,你不要我就拿来穿。”

    穿这双鞋子,虽然紧了点。

    可是比起穿自己的那双鞋子的外观比起来,这双高跟鞋高级太多了。

    因为她现在穿的工作鞋,两只鞋头都已经穿了洞,脚指都从里面突出来了。

    高层小白曾经和她说过几次,问她为什么不去买双新的鞋子,因为一双工作平底布鞋才几块钱。

    但是她为了节俭,一直都不舍得去买,总是想着能省点就省点。

    哪怕在外人看来,显得她好寒酸,她也觉得无所谓。

    虽然她知道做迎宾员,相当于酒店的门面,衣穿方面其实是很讲究的。

    但是酒店没有强烈要求她执行,她也就不了了之。

    谁不想买呀!

    可是实力不允许,只能将就再将就。

    因为顾客看的多数是人的样貌,加上她穿的是旗袍,旗袍的长度也遮去了大半的鞋子。

    也很少会有人,从头到脚地去打量一个人,穿什么鞋子的吧!

    但是她的困窘,还是落入了有心人的眼里。

    而那个人,就是程爷的至交好友~陈局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