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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第十四章据说很漂亮的笔友

    翁昌昇逃出书店,来到附近一条逐渐热闹起来的小街上。

    长青路一头正对着长青公园的大门,另一头通向代表北海市形象的北部湾广场,这条街在下午五点钟之后,就会形成一条左右都摆满小摊的步行夜市,这是北海市非常有特色的一个夜景。

    北海市最著名的步行街是靠近海边的老街,老街的两旁都是近两百年历史的骑楼老屋,很有特色,而长青路步行街都是各种各样的活动小摊,五点钟之后才会有摊主推着小车出来摆摊。

    翁昌昇平时没少和色色来这里喝冰、吃烤鱿鱼。

    他来到一处堆满各式各样贝壳的小摊上,拿起一个拳头般大的海螺壳瞧了瞧,摊主马上就用普通话说“这种海螺是深海才能打捞的,要120元一个。”

    翁昌昇从小在海边长大,算是半个渔家了,小时候在海边拣过的贝壳数都数不清,还能被忽悠?

    他笑着用北海白话说“我系北海人,某系捞佬,某使讲咁多嘢,最少几多?”

    他个子高,南方人很少有他这样的身高,经常被人误认为是北方人。而且也只有外来捞佬才会买这些随处可见的贝壳,本地人都称北方人为“捞佬”,指专门来北海捞钱的人。而北方人,两广以外的都算北方人。

    北海是古代海上丝绸之路的始发港,是我国最早的对外通商口岸,由于它地域的重要性,曾两度划归广东,三次归属广西。

    改革开放后北海是首批对外开放的沿海城市,大开发大建设,让北海的房地产业如雨后春笋般迅速崛起,全国各地无数投资者蜂拥而来,这些人带来了繁华也把本地人的生活冲击得七零八落,所以北海人都怒称外地人为“捞佬”。

    凡是遇到“捞佬”,必须要狠宰一刀。所以在北海的酒楼吃海鲜,一般有两个价格,一个是本地平价,一个是针对“捞佬”的生猛海鲜价。

    由于他会说白话,证实是本地人后,经过一番讨价还价,他以极低的价格买了二十多个大大小小的贝壳。

    然后再找一张海绵垫子,在垫子上挖一个个大小适配的洞,再把贝壳装进去,最后再用泡沫胶带包扎好,他打算寄给他一直未曾谋面的笔友张丽。

    认识张丽,是因为阿建二的爸爸。

    翁昌昇和色色、阿建二、阿松是高中时关系最好的f4。翁昌昇是有名的“哥哥帮”类似于“”知心哥哥”,善于摆平一切关于女同学的或与美女相关的烦恼事,渡人却不自渡,医者不自医;色色是有目共睹的吃货,擅长串联朋友或有可能成为朋友的人,永远有好胃口,永远激情四射;阿松立志成为神医,乐于帮助男女同学启蒙男女有别,后来果然是医界的奇迹;至于阿建二只是个读书读傻了的闷葫芦,但他的爸爸却是非常活泼、风趣的大叔。

    阿建二是个幸福的孩子,有位任劳任怨把他照顾得无微不至的妈妈,有位随时随地言传身教的父亲。阿建二是班里唯一一个经常有父亲去探望的,在南京邮电大学念书时,有一回他爸爸去看望他,坐上从上海到南京的火车时,偶遇了一位美女。

    这位美女端坐在他的正对面目不斜视,一上车就在看书,他偷瞄了一眼,看的居然不是言情小说,而是学习资料,真是个好孩子,他心想。

    于是,阿建二爸爸就用一位和蔼大叔的样子赞赏了几句,和她攀上了话。

    不知是他人畜无害的样子,还是这位美女没有防狼意识,两人很快就相谈甚欢。

    用阿建二爸爸的话说,她是他见过的最漂亮的女孩子,阿建二你的那些同学没有一个比得上她。这位女孩子不但人长得漂亮还很善良,一路都很照顾他老人家,不但善良还很开朗,一路上陪他聊天听他夸儿子,而且不但开朗还非常地上进,高中毕业后在家乡滁州煤矿一边打工一边自学考成人高考,这次就是在从上海考完试回去的路上。

    那姑娘被阿建二爸爸夸得就只恨不是天上仙女下凡了,最重要的是他把阿建二的所有女同学都贬下去了,引起了f4的共愤,要知道他们就读的高885班是个龙蛇混杂的班级,当时学校为了拯救某些可能会坠落的学生,就把学校最好的学生和最差的学生分在同一个班。

    所以他们班还是有些校花校草的。比如色色使出浑身下三烂手段都苦追不到的团支书阿云姐;全校瞩目的追风少年杨喆死活要认干妹妹的张虹;能让闷葫芦阿建二开窍春光乍泄的李紫英;全校身高最高考试年年全校第一考上清华的刘洁;高二就转读文科班却视为永远的高885公主的宋凯茜;誉为国家5a级风景线拥有“加速度”的国家级短跑健将李燕;同为田径场上杀手却被视为艺术体操皇后身边永不缺校草的罗冰冰;比邓丽君还甜美的陈虹;当然还有翁昌昇那位清纯脱俗清秀出奇的干妹妹苏彩霞,等等不胜枚举。

    无论什么地方,美女扎堆的影响力都是惊人的,拯救了n个差点失足的小混混,当初最无期望值的高885班最后以近百分之九十的升学率傲视全校,美女同学居功至伟。这些美女同学们让高885班的男生度过了一个身心健康毕生快乐难忘的高中时代。

    毕业班会时全体同学宣誓,无论过去多久、无论什么时候、无论在做什么,只要收到加上“885”密钥的信息,都必须响应必须赶赴。

    所以f4对阿建二爸爸的挑衅忍无可忍,同时激起了强烈的好奇心,特别是翁昌昇的好奇心。

    于是翁昌昇就说“我绝对不相信有女孩子像你说的那么好,骗人的吧?”

    阿建二爸爸说“不信?我怎么就骗人了,是真有这个人,我还留有她的通讯地址呢。”

    阿建二爸爸拿出一个本子,果然记有一个叫张丽的地址。

    翁昌昇说我要写信和她聊聊,看看她是不是你说的那么好。

    于是翁昌昇就代表f4给她写了一封信,她很快就回信,一来一回就这样成了笔友。

    他经常会寄一些当地有那边无的东西给她,如郁金香、珍珠项链,还有这次的贝壳。

    在信件中,了解到她在一个父母都在那工作的煤矿上班,负责登记和管理下矿井工人的装备,没有危险,但需要三班倒。

    她说等她拿到了大专文凭,攒够了一万块钱,就走出这个煤矿,去外面的世界闯一闯,就如同翁昌昇当年立志要走出那个困住他父亲的人生沼泽地一样,所以他一直在鼓励她,他和她是有共鸣的。

    互相通信两年后,她终于在信上附上了她家的电话号码。

    当他第一次拨通那个电话时,估计是少有陌生人找她,接电话的张妈妈盘问了半天才把张丽叫过来听电话,果然是个规矩的好姑娘。

    电话的那头并没有阿建二爸爸说的那么健谈,大多是翁昌昇讲她听,虽然首次通话,但丝毫没有陌生感,打电话对方若没有找个理由挂断电话,那就证明她是真把你当朋友了。

    此后,电话就取代了书信,不便的是长途电话费太贵了,还有她是三班倒,有时想给她打电话不知她是否在家,不知是否会打扰她休息。

    翁昌昇和她通话从来不打腹稿,什么时候想打电话了就打,每次都是拿起电话听到对方的声音,自然而然地就聊起来。

    远方有位常联系的朋友,仿佛就可以让心时常去往远方。

    在张丽之前,翁昌昇在读中学时还曾有过一位小萝莉笔友,她在很遥远的北方吉林。

    翁昌昇是在《中学生月刊》上看到了她的信息,那年代时兴交笔友,他就尝试写了封信,结果真的有回信。

    于是两人就开始频繁的通信,正当他以为真的交上一位远方的朋友时,她寄来一封信说到她很喜欢蔡国庆,蔡国庆是她的偶像。

    他回信说他觉得蔡国庆有点娘娘腔,他更喜欢的是香港的梁咏琪。结果没等到回信,再也没有了联系,他后来又写了二封信都石沉大海。

    此事让他又发现自己另一个傻缺的性格,经常莫名其妙得罪人而不自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