美妈基地小说网 > 玄幻小说 > 淑苑 > 第两百第一章:长见识
    但是从现实来看,琵琶女的身世来看,并没有什么大起大落,也没有经历过什么大的苦难和坎坷。衣食无忧,也应该不缺钱花。那她感觉自己不顺,不得志,主要还是在精神层面上。具体说呢,主要有这么几个原因。一是迷失了自己。当初那种灯红酒绿、莺歌燕舞、受人追捧、引人羡妒实际上只是一种表面上的光鲜和浮华而已,她对这个看来没有清醒的认识,从而在欢歌笑语中飘飘乎迷失了自我,认为这就是她应有的生活。殊不知她只不过是别人眼里的娱乐工具和过眼烟云。二是留恋过去不能自拔。这个就更不对了,谁都有辉煌时期,但这毕竟都要过去的,人生的高峰期也就那么很短的时间。当再大的官,最后也要下来,也要被人遗忘。拿现在的娱乐明星来说,红火的时候也就那么两年甚至更短,过气总是难免的,今天是主角,明天可能就只能跑龙套。而琵琶女显然没有摆正心态,时时留恋、沉浸于过去不能自拔,“夜深忽梦少年事,梦啼妆泪红阑干”,做梦都梦见年少时期作乐狂欢,醒来梦破竟然伤心哭泣,泪水把妆粉都冲花了。这里看到一个细节,她晚上睡觉竟也舍不得卸妆,脸上裹着妆粉睡觉,看来她对自己年长色衰实在是不甘心啊。三是对生活期望过高。生活嘛,毕竟物质是第一位的,至少她的一生比自己好多了,淑苑想着,起码到现在为止。

    “而白居易呢,他也曾见过盛世长安的大明宫啊。长安城的气度和威仪,喧嚣和繁华,就在去年,还属于他。而现在,在浔阳,举酒欲饮无管弦。贬谪之人,也不是时时刻刻都郁郁寡欢的,总有那么一两个触发点,让自己绷不住。曾经名动长安,才绝京师,醉情声色之中,也恍惚把他乡作故乡。然而,离开之后才发现,长安,谁来了谁走了,依旧繁华鼎盛,不过换了一批又一批充斥着青春和梦想的作乐之人。真正经历过繁华的人,是很难甘于平凡的。“座中泣下谁最多,江州司马青衫湿”,经历过繁华和鼎盛之后,那份不被理解的孤独感,在这里得到了共鸣吧。”淑苑特别感性的说,她是一个感性的人,可以把自己和别人联想起来。

    “既然想了解,就回家看书吧,琴买了,我们回家。”三王爷站起来说,淑苑感觉到了些些温暖,不知道为什么,很有一家人的感觉了,而且特别自然,别人听到他这句扫兴的话,都一个个的走了,琵琶女也起身告别,“等一下,姑娘。”

    女子看了她一眼,行了个礼,“请问姑娘有什么事情?”

    “啊,什么时候暴露了?”

    “刚才你唱曲子的时候,故意用男生,可我还是听出来了。”

    “果然心思细腻,对了,我是想问您,可以教我琵琶吗?”淑苑满心期待的望着她。

    “当然可以,我想你会弹的很好。”女子看着一边的三王爷,“我就在上次那个酒楼,姑娘来找就是,先告退了。”便退下了。

    “越贵妃,你这每天在哪都能看到,真是活得悠闲。”三王爷拿着琵琶说道。

    淑苑扭扭捏捏的拿起了琵琶,“那个,银子还你。”她接过琵琶后,把银子还给了他。

    “这个不用了,我不缺钱。”

    “哦。”淑苑不知道该说什么,“还是拿着吧,我不喜欢欠别人人情,拿着,拿着。”三王爷并没有要接的意思,而且两只手都放在背后,淑苑想了想,走到了三王爷随从的旁边,看了看,摘下了随从的帽子,把银票拿到了那个人的头上,之后,又帮他扣在了他的头上,随从被吓了一跳,他何曾受过这样的操作,愣在原地头看一眼三王爷,再看一眼淑苑,头一直在摇着,三王爷也震惊了,这是什么操作。

    淑苑自然的拿着琵琶,“没什么事情,我就走了,去书院好好的看看你说的那本书,好好的看看,以前都没有听到过。”转身就走了。

    留下主仆二人两个人尴尬的看着对方,去常去的书店,找到那个睡觉的人,拍醒他,”公子,公子,跟我讲讲这本书。“她抱着琵琶说,那人起来,”怎么,为了弹琵琶更尽兴,所以需要这样吗?“

    “不是,就是为了好看。”她看着老板,老板看着她,“好,跟你讲,这个裴兴奴出生在长安东南曲江,父亲是京城官吏,母亲和父亲志趣相投,擅长书法绘画,爱好音乐,他们跟宜春院音乐家李龟年是莫逆之交,经常请到家里小酌,酒后之余,引笛吹箫,放声高歌。兴奴自小耳濡目染,这样的家庭环境对她的成长很有好处,父母也将她视如掌上明珠。”

    “啊?这不是不尊重历史?”淑苑疑惑的问道,那人看了他一眼,“这是书,接着继续读。“

    ”但是,天有不测风云,兴奴五岁的时候,长安发生鼠疫,父母相继染病,父亲在临死的时候凄然泪下,气喘吁吁地拉着好友李龟年说“妻已先我而去,这一双儿女就劳仁兄代为抚养了,我九泉之下当感恩不尽。”李龟年含泪答应,将兴奴视如己出。不久便把她送入宜春院学习,拜歌唱家许和子为师,自己也经常抽空指点。兴奴每日起床梳洗罢,便开始弹琵琶,直到夜深人静,仍然不辍。她的一曲“霓裳羽衣曲”让长安满座皆惊,世人赞她道十三学得琵琶成,名属教坊第一部。“”嗯?这个我觉得“淑苑讲道。

    “闭嘴,等我讲完。“

    “兴奴艺术天赋极高,不到十岁就红遍长安,十四岁的时候已经出落得亭亭玉立,经常在教坊演奏,成为长安城里有名的歌女,不少富贵子弟为她的美貌和歌技倾倒。

    她少年得志,便挥金如土。不久,李白听闻她的朝欢暮乐,吃惊不小人们都说我是骄奢淫逸、把宝马和貂皮大衣都当了换酒喝的人,难道还有胜于我者?大诗人李白便专门到长安拜访她,果然名不虚传。诗人高举酒杯劝道今录子美句,与兴奴共勉。提笔书写道彤厅所分帛,本自寒女出。写完,将笔一挥,狂笑出门而去。她却淡然一笑真是一个狂生!之后,她依然故我,根本不把诗人的规劝放在心上,纵情歌舞酒乐。”

    “咦,这个?”淑苑继续问道。